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今天(29日)公开通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典型案例。

  该督察协调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组建5个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份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

  据通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保护不力,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海岛生态遭到破坏。

  督察组介绍,海岛保护法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居民海岛违规开发利用问题多发。

  督察发现,一些围填海行为严重改变岛体形态、甚至导致岛体灭失。平潭综合实验区中楼乡芦南村等陆续在无居民海岛大结屿周边实施围填海,填海面积3.38公顷。大结屿已基本被围填海项目合围,海岛自然岸线完全消失。同时岛体还被违法占用,修建道路、房屋等设施,面积10636平方米。大结屿岛体形态已发生根本改变,海岛自然生境丧失。此外,大结屿北部围填海区域还存在露天船舶维修作业点,塑料泡沫等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本连屿、茶仔头岛等5个无居民海岛因围填海而灭失。

2023年12月1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大结屿已基本被围填海项目合围。资料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违规组织无居民海岛旅游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海岛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此外,2018年,平潭综合实验区东甲岛违规建设了房屋和相关旅游配套设施,开展旅游活动。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南省发现,周口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深层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突出。

  周口市地处黄淮平原,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主要来自深层地下水。根据河南省2012-2022年水资源公报,周口市近10年地下水平均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82%,超过全省平均值31个百分点。因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国家有关部门2021年和2023年先后两次要求周口市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

  数据显示,周口市地下水位下降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至2023年,深层地下水水位下降6.74米。国家有关部门2023年11月通报的第三季度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数据显示,周口市深层地下水水位仍在继续下降,同比下降2.02米。

  督察发现,2020年以来,周口市深层承压地下水用水量不仅没有削减,反而从1.76亿立方米逐年递增到2022年的2.02亿立方米。淮阳区封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6月以“集体决策”的名义要求淮阳区水利局为河南淮陈酒业公司一眼井深300米的深层承压地下水取水井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2023年8月,鹿邑县对河南护理佳纸业公司深层承压地下水水井进行查封,但该公司随后又擅自开挖一口550米深的水井,非法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发现,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不力,规划缺失,监管不严,整改流于形式,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多发。

  督察组介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有关部门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近年来,海口市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由于规划缺失,管理不当,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建设滞后,乱堆乱埋现象普遍。

  督察发现,海口市及各区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滞后,全市仅依靠临时收纳点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偷倒建筑垃圾现象普遍,2023年1-11月建筑垃圾偷倒乱堆问题多达1275宗。

  督察发现,秀英区苍英村内违法倾倒填埋8.6万立方米混杂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最大填埋深度超8米,占用土地31.26亩,其中林地24.96亩。督察组现场开挖后发现,填埋的垃圾已发黑发臭,对开挖地积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5毫克/升、氨氮浓度为7.73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2倍和6.7倍;对该区域7个不同点位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地下水已受污染。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发现,兰州新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规上马化工项目,所辖化工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应急设施建设不到位,执法监管缺失,存在严重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督察发现,2020年至今,兰州新区未落实产能置换规定,备案批准化工园区上马5个烧碱项目,其中备案产能20万吨/年的兰州何尉项目已建成投产;10万吨/年甘肃富鹏项目、30万吨/年甘肃耀望项目正在建设;30万吨/年兰州宏牛项目、60万吨/年滨兰新材料项目已完成备案。以上项目总产能达150万吨/年。

  督察发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产业园A、C区内产生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均未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发现,海北州一些地方在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历史遗留采坑、渣山治理不到位,部门监管存在“宽松软”问题,治理修复问题突出。

  督察组介绍,海北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矿产资源丰富,生态地位重要。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及时开展治理修复,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地质环境恢复的重要工作。督察发现,祁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仅对筛分后的蛇纹岩矿进行清运,加工区仍露天贮存15万立方米石棉尾矿,存在较大的环境隐患。

  督察发现,柴达尔矿和柴达尔先锋矿、祁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沙龙滩石棉加工区在整治任务未完成、整治目标未达到的情况下,顺利通过了自查、县级初验、州级验收、交叉检查组检查评估、省级考核验收、专家组总体验收和第三方评估等7道关口,并于2022年12月通过销号,层层把关却层层失守。

  第一财经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了解到,督察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此前对前两轮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涉及环境污染的占48.5%,涉及生态破坏的占33.2%,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占18.3%。